影视公司转让带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影视公司转让带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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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制作许可证办理条件
(一)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;
(二)有著作权人的授权摄制证明或协议;
(三)有申请所制作剧目必须的编剧、制片人(制片主任)、导演、摄像、演员等主创人员;
(四)有地(市)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剧本;
(五)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用设备;
(六)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须的专项资金;
(七)有明确的拍摄周期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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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条件:
1、有3名持有演艺经纪人证书的人员;
2、与其业务范围符合的注册资金;
3、与实际场地;
4、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。
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的资料:
1、申请书申请表;
2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,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4、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;
5、地址证明;
6、资金证明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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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:
北京 XX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经营范围:演出经纪,影视制作,文化交流
公司情况: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满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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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演出许可证的文化传媒公司转让满2年
带演出许可证的文化传媒公司转让满2年